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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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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卡结算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11浏览量:


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规范公务支付业务,减少现金结算,提高支付透明度,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在省级预算单位全面实施公务卡结算制度的通知》(晋财库〔2013〕18号)、《山西工学院公务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校发〔2022〕33号)等文件精神,各单位发生的除需银行对公转账以外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必须强制要求使用公务卡结算。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请各单位严格执行公务卡使用管理办法,财务部不再受理非公务卡发生的经济事项报销。未办理公务卡职工将在后期通知集中办理。



财务部        

2024年11月11日    


省直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


序号

公务卡结算目录

说明

1

办公费

指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2

印刷费

指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3

差旅费

指单位工作人员因出差支付的住宿费、机票、火车票支出等。

4

因公出国(境)费用

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中境内住宿费、机票、火车票支出等。

5

维修(护)费

指单位日常开支中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等。

6

会议费

指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房租费、伙食补助费以及文件资料的印刷费、会议场地租用费、会议用品购置支出等。

7

培训费

指各类培训支出。

8

公务接待费

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9

专用材料费

指单位购买的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1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指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支出等。

11

其他交通费

指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12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指上述项目中未包括的但适合采用公务卡结算的广告宣传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