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加强学校往来款项管理,规范往来款项的使用、清理、结算等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学校教学、科研和其他日常工作正常进行,依据《山西工学院往来款管理办法(试行)》(校财〔2023〕2号),现对我校往来款项开展专项清理工作。
一、清理范围
截至目前发生的所有往来款项,包括部门和教职工的借款,已到期未退还的各类保证金、押金,已到学校账户但尚未入账的款项以及其他的应收和应付款项。
二、清理时限
根据《山西工学院往来款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各单位和个人应及时办理冲账手续,除特殊业务外,原则上借款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对于截至目前发生的暂付款及暂存款,请于2024年12月10日前完成清理。因特殊情况暂时无法办理结算手续,请经办人填写《山西工学院借款缓期冲账备案表》,逐笔说明原因,经单位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审批后,于11月25日之前提交财务部备案。
三、工作要求
学校暂借款、预付款等往来款金额较大,每年都是外部审计的重点,请各单位及各位老师予以重视、理解和配合,数据实时变动,如有疑问请及时与财务部联系。
对逾期未办理还款冲账手续的资金,将按《山西工学院往来款管理办法》第八条相关规定处理。